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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分期新春惠 手续费低至8折”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2-06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现金分期新春惠 手续费低至8折

    三、活动对象

    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附属卡及商务卡不参加活动。

    四、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办理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单笔金额满6000元(含)且期数6期及以上享手续费基准费率8折优惠。

    期数

    3

    6

    12

    18

    24

    基准手续费率

    0.81%

    0.75%

    0.75%

    0.75%

    0.75%

    单笔金额满6000元(含)享优惠费率

    0.81%

    0.60%

    0.60%

    0.60%

    0.60%

    注:每期(月)手续费=分期本金*手续费率,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

    五、办理方式

    办理渠道

    办理流程

    微信

    1.关注“中国建设银行”微信公众号,绑定信用卡;

    2.点击“信用卡”-“现金分期”-“点击这里,申请现金分期”。

    手机银行

    登录“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选择“信用卡”- “现金分期”。

    ATM

    将龙卡信用卡插入建行ATM,选择“信用卡分期”-“现金分期申请”

    智慧柜员机

    在网点智慧柜员机刷卡或读身份证,选择“信用卡”- “现金分期”。

    个人网银

    登录个人网上银行,选择“信用卡”- “信用卡分期”- “现金分期申请”。

    善融商务

    登录建行善融商务网站buy.ccb.com ,选择“融资中心”-“信用卡消费信贷”-“现金分期”-“立即申请”;

    电话

    拨打建行服务热线95533根据自助语音提示申请。

    网点柜面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信用卡至建行任一网点申请办理现金分期。

    六、活动细则

    1.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客户(不包括商务卡和附属卡)。

    2.持卡人办理现金分期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并同意《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约定条款》。持卡人申请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清楚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现金分期付款约定条款。

    3.持卡人已成功办理现金分期,如申请提前还款,须一次性偿还剩余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续费,已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

    4.持卡人应按照与建行约定的用途使用通过现金分期获得的资金,包括家庭耐用品消费、旅游消费、家居装修、助学进修、医疗保健等,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股票、期货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 否则建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偿还现金分期全部剩余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手续费、利息、还款违约金等全部应还款项。

    5.本业务详细办法以建行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龙卡信用卡现金分期付款业务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有权解释、调整及更改相关活动规则。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