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个人客户首页
|
  • 境外分支机构
  • 境内附属公司
请选择省份(按首字拼音排序):
    热门关键字: 电子银行信用卡悦生活贵金属

    “分期还款8折惠,自助申办尽轻松” 账单分期活动宣传

    发布时间:2017-05-04

           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

    • 活动对象

    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附属卡及商务卡不参加活动。

    • 活动内容

    折扣礼——持卡人自助办理账单分期享手续费率8折优惠。

    期数

    3

    6

    12

    18

    24

    基准费率

    0.75%

    0.70%

    0.60%

    0.60%

    0.62%

    活动期间费率

    0.60%

    0.56%

    0.48%

    0.48%

    0.50%

    注:每期(月)手续费= 分期本金×手续费率,将在分期后的每个账单日按期入账并收取。

    (四)申请渠道

    1.手机银行

    登录“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依次点击“信用卡-账单分期”。

    2.微信

    微信关注“中国建设银行”并绑定信用卡,依次点击“信用卡-账单分期-点击这里,申请账单分期”。

    3.短信

    使用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编辑短信“CCZZ#卡号末4位#申请金额#申请期数”发送至95533。

    4.网银

    登录个人网上银行,选择“信用卡-信用卡分期-账单分期申请”。

    5.信用卡网站

    登录建行网站www.ccb.com,左上角下拉选择“网站”登录,依次点击“我的信用卡-分期-账单分期-本期账单-账单分期申请”。

    6.电话

    请拨打95533根据自助语音提示申请。

    7.自助柜员机(取款机、存取款机、查询机)

    请将龙卡信用卡插入建行ATM,选择“信用卡分期-账单分期申请”。

    8.智慧柜员机

    请在建行智慧柜员机刷卡或读身份证,选择“信用卡-账单分期
       (五)活动细则

    1.本活动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的龙卡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附属卡及商务卡不参加活动。

    2.本活动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账单分期成功交易时间为准。如持卡人申请时间与我行系统记录不符,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

    3.持卡人在每个账单周期只能申请一次账单分期,两次申请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0天。手机银行、微信、网银、信用卡网站、电话(自助语音)、自助柜员机、智慧柜员机渠道单笔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短信渠道单笔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4.持卡人已成功办理账单分期,如申请提前还款,经建行确认后为持卡人终止其分期业务,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同时,持卡人须一次性支付剩余的所有各期本金及手续费。

    5.持卡人办理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前,均应仔细阅读并同意账单分期约定条款。持卡人申请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即表示其已清楚知晓并同意遵守相关分期付款约定条款(详见建行网站www.ccb.com)。

    6.撤销或提前终止的账单分期交易不参加本次活动。

    7.持卡人有义务按约定偿还信用卡欠款。若持卡人于活动期间有逾期还款,违反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或账单分期约定条款,出现账户状态不正常,参与套现或违法交易等情况的,中国建设银行有权随时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资格

    8.本业务详细办法以建行网站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金融业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领用协议及龙卡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约定条款及相关行业惯例办理。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保留相关解释、调整及更改的权利。调整及更改经相关途径(如银行网站)公告后生效。

    9.对本活动规则如有疑问,请登录建行网站信用卡频道(creditcard.ccb.com)查询。